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4-08 23:06:47
公告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4月13日起,对以下道路采取禁止停车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并设置相应的禁止停车标志。
1、前进路(观潮路至五里庙路)、金河路(金山路至邗江河)、吴州东路(扬子江南路至古津路)、S356省道(305K至308K+800米)、曙光路(杭府街至沪陕高速涵洞)、富民路(袜厂路至育才路)、迎宾大道(曙光路至G328南京入口)禁止停车。
2、金泰路(凤凰路至金湾河)、金桥东路(凤凰岛路至金湾河)、金桥西路(凤凰岛路至太平河)禁止停车(泊位内除外)。
特此公告。
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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