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1-21 14:43:21
盖某曾因吸毒,驾驶证被注销,两年多前,强制戒毒期满,目前正处于三年社区康复期,无法考取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于是通过联系路边小广告,套用其哥哥的信息,制作了一副假驾驶证蒙混过关。
2020年1月20日,庆阳交警第一高速公路大队值班室缉查布控报警,显示在庆阳南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一辆白色轿车驾驶员涉嫌驾驶证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请立即拦截。
拦停目标车辆后,该车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字迹工整清晰,质地良好,名字与车主相符,和预警内容一致,民警询问当事人该证件是否注销时,驾驶员慌忙之下又出示了另一本证件,称之前出示的不对,请对他第二本详查,为了查清真相,民警将驾驶员带上警务室详细询问。
经对比,两本证件照片一致,但信息、质量差别巨大,在大量证据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下,盖某承认,因吸毒,驾驶证被注销,没有去相关单位办理手续,为了方便,在网上用哥哥的信息和自己的照片办理了一副假证,今天遇到检查时,原本打算出示套用的驾驶本,不小心,弄错了顺序,被查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罚款4000元;无证驾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罚款1000元,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盖某将面临最高20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