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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使用其他车辆年检标且驾驶报废车被查获

    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1-10 15:38:05

    来源: 景县交警微发布

    (原标题:奥迪A6车连续未年检、使用其他车辆年检标,交警为其送上“大礼包”!)

    2020年1月8日上午9时许,景县大队民警接指挥中心指示:拦截一辆车牌号为冀J8Nxxx的小型轿车,拦截原因是该车存在异常现象,涉嫌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第二类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随即,大队领导带领执勤民警对该车辆进行布控,成功将该车辆锁定拦截。民警要求驾驶员王某出示相关证件时,王某称只携带了驾驶证,没有随身携带行驶证。在对该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还存在使用其他车辆年检标志的违法行为。当民警问及此事时,驾驶员王某支支吾吾含糊其辞声称是自己家小孩“误贴”的,把家里另一辆车的检验合格标志贴在了该车上。在民警对该车做进一步检查时,发现原粘贴在车前窗玻璃上的检验合格标志竟然不见了。当民警询问是否是王某拿了检验标志时,王某一直谎称自己并没有动。经过民警们的进一步翻找,最终在一个袋子里找到了“消失”的检验合格标志,而且驾驶员王某刚才所说的没有携带的行驶证也被搜寻出来。随即民警把驾驶员王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的调查询问。

    据驾驶员王某交代:自己不经常开车,但是听家里人说此车扣分较多,所以一直拖到现在也未去检车。

    民警对驾驶员王某现场批评教育后,并对其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现驾驶员王某因实施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和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第二类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给予罚款3000元,驾驶证被吊销以及车辆强制报废的处罚。

    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温馨提示:

    机动车年检是每个车主应尽的义务,通过机动车检验可以对车况有个细致的了解,既是对车主自己负责,也是对路上其他交通参与者负责,请各位驾驶员记得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进行年检,不要因为未及时参加年检受到处罚而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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