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10-14 00:09:39
八旬老人酒楼用餐后不慎摔伤,沟通未果,老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特邀调解员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酒楼向老人一次性赔付人民币1.8万元。近日,老人家属送来一面锦旗,感谢香洲法院便民利民的诉前调解机制,感谢特邀调解员勇于克服困难、为民解忧的智慧与毅力。
2019年2月12日(正月初八),八旬老人张先生在某酒楼下楼梯时不慎摔倒,导致右膝关节髌骨骨折。张先生及其家人认为,是酒楼没有防滑措施及警示牌,且灯光不足,才造成老人摔伤。由于家属多次与酒楼沟通未得到解决,老人6月向香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楼赔偿各项损失7万多元。
由于张先生已81岁高龄,且纠纷是在春节期间家人聚餐时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经立案庭工作人员引导,张先生及家属出于尽快解决纠纷考虑,同意选择诉前调解。香洲法院立即委派特邀调解员庄奕展进行调解。
庄奕展多次来到酒楼现场寻找负责人,打听到酒楼在案件起诉前就已经转让,现在是新合伙人在经营,新合伙人建议调解员找回酒楼原负责人协商,更有利于解决纠纷。几经周折,他终于间接联系到酒楼的原负责人,并转告原负责人,如不积极解决该纠纷,将承担一系列不利的法律后果。原负责人后来终于主动联系庄奕展,表达与张先生沟通和解的意愿。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酒楼向张先生一次性赔付人民币1.8万元,并申请法院对该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历时近三个月,该案圆满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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