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10-12 16:35:22
两伙人桥上起争执,
其中一方叫人来帮忙,
一男子不堪受辱跳桥身亡。
10月9日,
来宾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5名被告人被控故意伤害。
来宾市检察院指控
2017年9月5日凌晨2时许,年轻男子谭某、封某、黄某在来宾三桥人行道上聊天时,见有两个人走到旁边小便,于是和对方发生了争执。对方便是青年男子韦某苗、韦某标。
▲被告人正在接受审理。
见韦某苗被打了一巴掌,韦某标便打电话给朋友覃某昌,让覃某昌前来帮忙“讨个说法”。随后,正在夜宵摊喝酒的覃某昌带着朋友韦某齐、韦某圆等人,打出租车赶到现场,和韦某苗、韦某标汇合。
见面后,覃某昌便用啤酒瓶砸了谭某头部,随后跟其余4人一起对谭某、封某、黄某拳打脚踢,还用拖鞋殴打对方,强迫三人交出手机。继续殴打三人后,又逼迫三人下跪并道歉。
就在这时,悲剧发生了:谭某由于无法忍受持续不断的殴打和侮辱,从三桥上跳下红水河。4天后,其尸体在红水河下游的桂平河段浮现。警方认定,谭某的死因疑为溺亡。
▲市民在庭审现场旁听。
据了解,覃某昌、韦某齐、韦某圆、韦某苗、韦某标等5名被告人均为“90后”。来宾市检察院认为,覃某昌等5人的行为,已构成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在继续审理中,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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