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10-11 12:38:43
生活中,总有一些“脑洞大开”的驾驶员,心存侥幸、耍小聪明通过伪造、变造驾驶证,以此来违法驾驶车辆上路行驶。8日,宿迁泗阳交警大队民警在一辆大巴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上姓名有点“眼熟”,再细细一核对,发现他伪造的是同事的驾驶证,而他的同事刚驾车离开不到10分钟。
10月8日14时左右,泗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泗阳二桥查报站执勤时,依法对一辆徐州驶往淮安号牌为苏H50XXX的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民警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上姓名“李某”以及家庭住址好像都有点似曾相识。难道是重名?民警感觉到可疑,于是开始核对眼前这位驾驶员的身份信息。
经过查询,民警发现驾驶证身份信息照片显示却并非眼前这位驾驶员,而且不到10分钟前,民警刚刚检查过从这里经过的驾驶员“李某”。 原来眼前这位驾驶员真名叫“靖某”,“李某”和“靖某”都为同一个老板开车,两人而且都住在徐州市某经济开发区。
经过了解,2018年8月,靖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徐州警方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同时其驾驶证从“A1A2D”被降级为“A2A3D”。 驾驶证被降级之后,靖某知道自己不能再开大客车,但为了有朝一日能用到A1,于是靖某就偷拍了自己的替班驾驶员“李某”的驾驶证,然后就伪造了一本驾驶证 ,驾驶证个人信息就是完全套用“李某”的信息,但是在贴照片的地方靖某贴上了自己的照片。
靖某自认为天衣无缝。国庆假期后,人流量增多,加上单位同事请假,老板就让靖某临时替岗,没想到很快就被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靖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通讯员陈宇 张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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