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知名律师

  • 18053115917
  • 交通事故

    周先生

    联系方式

    • 潍坊知名律师
    • 咨询电话:0531-80961678
    • 24小时热线:18053115917
    • 律师微信 :18053115917
    • 济南市文化东路24号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处罚

    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10-10 13:57:35

    10月9日10时30分许,高速交警一支队八大队民警在辖区青银高速离石西收费站执勤,在对一辆黑色小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安全带的系法比较特别,于是请其下车接受检查。驾驶员郭某随即打开车门,将“套在身上”的安全带,从侧面取下,而安全带的腰间部分,还扣在身后。原来驾驶员已提前将安全带卡口扣好,碰到前方有交警检查,就将安全带拉过来,是从脖子上套过,但是腰部却没有系上,安全带起不到保护安全的作用。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郭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很可能会因为没有合理使用安全带受伤。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上一篇:高速交警雨中帮换轮胎 热心举动暖人心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