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19-09-29 15:12:51
9月28日上午9时许,青岛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三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大场收费站外执勤时,一辆辽A牌照的危化品运输货车在驶入收费站时因车速过快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民警遂即将该车辆引导至安全区域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颜某和同伴俩人总是有意识的躲避,说话支支吾吾的,遂即对其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已经达到酒驾标准。
经了解,驾驶员颜某和同伴俩人于头天晚上在青岛送完货后,因长时间开车感到乏累,晚上一起吃饭时便喝了几杯白酒解乏,次日早上睡醒后虽然感到有酒气,但为了赶时间回原单位也就没有在意,侥幸拉载空车开车上路,没想到刚驶入到收费站就被执勤交警查获。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颜某因涉嫌酒后驾车,被当场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酒精在人体内被完全代谢需要一定时间,在大量饮酒、引用烈酒或宿醉过后,即使经过一段时间休息,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仍会很高。酒后驾车是一种不良的驾驶行为,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安全隐患,还会给他人带来危害。请拒绝酒驾、安全驾车!(刘海)
编辑: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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