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3-03 23:16:50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1-2月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信息公示。
据公示信息显示,1—2月,安徽省药监局采取事先不告知、网上巡查的形式,分别对76家药品流通企业(31家药品批发企业、2家药品连锁总部、31家互联网药企网站、11家药店以及1家医疗器械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72家合格,4家被责令整改。
在对31家药品批发企业的检查中,安徽孟氏医药有限公司存在问题,被责令现场整改(春风行动督查);根据举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安庆奥萨医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相关电话举报问题;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等29家药品批发企业符合检查要求。
在对11家药店检查中发现,安徽安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地广场店、安徽省国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蓝鼎星河府店、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铜陵南路店不符合疫情防控督查检查要求,其中安徽安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地广场店责令限期整改,安徽省国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蓝鼎星河府店和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铜陵南路店被责令现场整改。剩余8家药店均符合相关要求。
检查中,安徽31家互联网药企网站、2家药品连锁总部、合肥天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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