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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交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

    来源:东方头条 时间:2020-03-02 02:13:54

    新民晚报讯(记者 许超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3月1日起实施。为落实国务院贯彻实施《证券法》的工作部署,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天正式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明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自3月1日起实施注册制。

    2015年以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建立了由证券交易所上市预审核、由证监会采用简易核准程序的发行监管制度,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健全了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公司债券市场取得长足发展。统计现实,截至2020年2月底,上交所累计发行公司债券近10万亿元,年均发行量超过2万亿元,公司债券市场落实国家战略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显著提升,市场化、法治化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总体来看,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已具备较为成熟的实践和制度基础。

    修订后的《证券法》自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本次《证券法》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制度的修订,充分考虑了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差异性,将核准制改为注册制。据了解,上交所发布了《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重点关注《证券法》《国办通知》规定的发行条件、上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有关信息披露要求,督促发行人完善信息披露内容。二是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审核流程和时限、发行及上市安排参照现行规定执行。三是要求发行人、承销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按照《证券法》《国办通知》等规定履职尽责,明确主体责任。四是明确衔接安排,3月1日前上交所已受理的项目按现行规定完成上市预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后,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扎实推进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的配套规则修订、市场组织、服务培训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审核效率,推动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改革的平稳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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